厉晏洲将车子停在车库,上了十九楼。
门打开。
三百多平的房子里,空空荡荡,冷冷清清,没有一点烟火气。
厉晏洲方才进门,便走到卧室门口,就看到门虚掩着。
他轻轻地把门推开。
卧室里,亮着一盏灯。
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坐在床上,他的脸上、身上,都是伤痕,保姆打电话给他,说孩子在外面和别的小朋友打架,弄了一身伤回来。
他好像打了败仗似的,心情不好,一直沉着脸,也不让保姆给他上药,也不肯吃晚饭,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。
厉晏洲抬起手,轻轻地在门板上叩了叩。
床上的男孩缓缓睁开眼睛。
他的脸上没什么血色,一头浓墨凌乱的头发,衬得皮肤白得挑眼,稚嫩却俊俏的小脸,瘦削得有了棱角。
一见到厉晏洲,男孩微微蹙眉,便知道了大概。
两年来,他被接到这套房子里,厉晏洲给他配了一个保姆,花了一笔钱,让他进入温莎公学就读,虽然每天都有保姆照顾他,但保姆除了收拾家务,给他做好一日三餐,他的生活,和独居并无两样。
厉晏洲很少来看他,除非有特别的事。
没有特别的事,他是不会来的。
按照辈分,他应该叫厉晏洲一声“叔叔”,对于这个叔叔,安君衍对他是没什么感情的,只知道,他如今的衣食起居,都是他负担的。
他还知道,厉晏洲是那个女人的“弟弟”。
“那个女人”,指的是他父亲的原配妻子,他不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,只知道,那个女人姓“厉”,她背后的家族很厉害,是个超级豪门的掌权者。
在很小很小的时候,安君衍就知道自己是个见不得光的野种,而他的父亲,是这个家族的入赘女婿,而他,是个不该发生的意外。
他已经接受了自己是个见不得光的身份,野种就野种。